【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国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2020-08-14 │ 党政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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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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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新趋势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动产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产品、政策、制度体系,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融资经验,本文将围绕工行的业务经验与未来发展新趋势与读者做简单交流。

  一、工商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类型

  一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工行从2002年开始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目前已经构建了涵盖应收账款保理及发票融资的战略体系,在生产流通领域主要行业和区域实现了业务布局,截至2015年10月末,应收账款融资总额达到1170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客户达到3492户。为了进一步满足企业客户全产业链的资金需求,近几年重点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加强与处于产业链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的合作,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以及下游客户提供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比如与华为合作供应链融资业务,通过银企间产供销的互通互联,为华为的全球供应链提供电子化、全链条、综合化和境内外应收账款途径,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对于华为进一步强化在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

  二是仓单质押融资服务。这些年工行一直在探索合适的方式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仓单融资服务。2011年工行结合仓单管理体系、资金清算系统、仓储物流监管检测、价格波动预警等综合化交易管理和风险控制,针对市场交易的仓单推出了便捷高效的电子仓单买方和卖方通知。通过摄像和视频等先进的物联网监测技术,各方之间实现系统对接和信息交互,有效解决仓单及其背后的信息和监督管理问题,较好地控制了仓单融资风险。目前工行已经与全国交易市场、天津物产等大型交易市场开展仓单融资业务合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560户交易商户累计发放仓单融资150亿,贷款品质良好。

  三是存货融资服务。工行在国内较早开展存货融资业务,最高余额达到1000亿元,包括煤碳、钢铁、汽车大宗商品和大宗消费品以及药材、水产品生产和生活等领域。为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在汽车行业推出存货质押进行风险控制,给予存货不同流通环节的综合性融资支持,实现从厂商到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资金全链条闭环,既满足不同环节、不同权属人的需求,也有效实施管理和整体控制。以某大型汽车公司为例,截至2015年10月末,工行累计为这家公司331户经销商办理存货融资227亿元。

  二、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这些业务的过程中,我们也总结了业务流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读者交流探讨。

  首先是贸易背景真实性的问题。动产融资模式下资金发放主要是基于应收账款的回款以及仓单回货的变现,对于借款人资质的要求不高,但是对于贸易背景真实性要求很高。总结动产融资的风险案例,最主要一个风险就是虚假贸易背景,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的核实渠道比较少,难以对动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而债务人对动产的确认意愿低。以应收账款为例,目前国内多数企业还没有形成推动产业链健康发展和加强产业链管理的理念,大多数债务人认为对上游买方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对自身不但没有利益,而且还增加了约束和一定的工作量,所以其确认意愿低。即使是同意进行确认,其确认方式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确认形式和内容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因此,债务人不同意确认应收账款,或者对应收账款确认方式不规范成为应收账款融资中导致金融机构出现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个问题就是有效监管方面,传统的动产融资业务模式下,银行需要委托第三方物流或仓库对企业的动产质押进行监管,而如何实现有效监管是个重要问题。监管质量取决于第三方监管公司的人员的履职程度比如当前部分物流监管技术暂时还难以达到存货精确监管要求,可能会发生借款人对同一批存货重复质押骗取贷款的情况。再比如缺乏第三方公信机构对质物品质界定,可能会发生以次充优、入库价值远高于实际价值、高品质被低品质物替换的情况,最终银行在主张货权时出现风险。

  第三方面就是关于动产融资业务的相关法律问题,笔者拟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对此提一些研究参考意见。首先对于应收账款的法律内涵,《物权法》仅提出应收账款的概念,还需要对其定义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按照人民银行制订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和暂行管理办法》中所划定的范围开展相关应收账款业务,上述办法中关于应收账款的定义比较清晰,但是因其是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层面还有一定距离。在应收账款转让层面,人民银行动产登记系统已经有了转让登记功能,人民银行也发文对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做了明确的规定,但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即这种规定只是部门规章,还需要进一步司法解释。

  三、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新趋势

  近几年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以及物联网技术结合,为动产融资业务注入新的活力。传统存货主要是大宗商品领域,而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了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外延,电商平台基于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风险控制,能够对借款人和债务人进行行为分析,从而将融资服务覆盖债务人为小微企业的融资领域。

  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也拓展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空间。确认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是限制传统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产业互联网模式下,企业将采购和销售线上化,无论是从理念还是从技术手段方面都将供应链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化接入的方式,可以清晰获取贸易信息,从而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打开新的业务空间。

  工商银行在动产融资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结合方面也做了许多新的创新和尝试,2013年工商推出了容E购电商平台,基于电商的数据开发小微商户的网上微贷和公司E贷产品,将动产服务外延不断扩展。工行与某大建筑公司共同建设了建筑行业的采购电商平台,基于平台的采购数据和这家建筑公司对应付账款的在线确认,工行就可以在线上为这家建筑公司任何一家供应商提供秒贷服务,真正实现贷款线上化、便捷化、信息化。

  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专门的信息平台,比如有的平台通过提供税务信息认证功能或海关的报关功能对接大量企业,有的通过政府、物流、企业第三方信息积累了大量的动产信息,动产的贸易背景相对真实,与这些平台的合作和对接能够将银行从散点式动产融资营销转向批量式的动产营销模式。最直接的案例就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这个平台使得银行对动产信息的获取更加便利,且贸易关系和资金流可追索,有效帮助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控水平,降低业务整体风险。

  总结工行这些年来在动产融资业务方面的实践经验,笔者感受到动产融资市场的巨大潜力,虽然近两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风险暴露有所增加,但是业界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和统一,各类政策制度和服务等也在不断完善,比如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比如法律层面也对此开展研究和探讨,比如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开发创新,同时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也为动产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技术方面的支持。这些内外部环境改善,都将为动产融资业务带来新的机遇,可以预见动产融资业务即将迎来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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