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出生证明图片】2017最新的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2020-03-11 │ 户口频道

  出生证明该怎么办理呢?出生证明的作用又是什么呢?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如何办出生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出生证明_

  如何办出生证明

  出生证信息是隐私,按规定是不能公开查询的.派出所上户口时怎么辨别真假呢?有的朋友认为是在网上查,妇幼保健的系统是内网,其实,户籍警-察有一种检测板,放在出生证编号上转动一下就能看到不同的文字,这一点是人民币也没有做到的.时间久了,他们不用检测板就能看出真假来.

  老百姓在不知道人民币真假时,都会对光看一下主席头像暗记清不清楚,出生证也是一样,对光从证的后面看,齿轮暗记很清楚的整齐排列.而假证也有暗记,但是太不清楚了,像压上去的一样.

  如果暗记不能确定真假,麻烦你找一台带灯的验钞机,把灯开亮,先放100元进去,看能不能出现数字100的荧光标志,出现的话说明验钞机是好的.然后把出生证正联放进去,正联中央会出现荧光的妇幼标志,标志的右上方有一个五角星,也是荧光的.这两个标志只有在紫外线灯下才能看到,在一般光线下是看不到的(如果一般光线下能看到就是故意做上去的,为假证).

  以上三个防伪都有的话,恭喜您,这张是真证!

  因为照相机的曝光补偿,没办法拍到荧光标志,所以只拍了一张齿轮暗记.●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 5、亲属关系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 6、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途

  出生证明是每个宝宝出生后都需要办理的证件,里面包括对宝宝出生时间、地点、姓名、体重、性别、血型出生证号、健康状况等等信息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7、如果家长们经常带宝宝坐飞机,那么坐飞机时也会用到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几乎在宝宝生活中随时都会用到,也是宝宝身份的一个证明,对宝宝来说非常重要。

  2017年出生证明范本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10月27-2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15年1月1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10月27-2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15年1月1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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