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4篇】

2022-12-04 │ 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是会议领导同志对会议召开的情况和会议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的陈述性文件。写总结报告时应注意明确目的,突出重点,切不可面面俱到;要鼓舞人心,富有号召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1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法治建设思路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六)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多用横幅、宣传单、LED显示屏等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法治宣传;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2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单位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我单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单位一直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我单位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录入、结案及公示等,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执法内容,依法公开公示执法内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我单位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权责清单》,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根据市、县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认真厘清证明事项清理依据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坚持“六个一律”取消标准,对照要求并公布的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对我单位存在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零死角、无遗漏梳理,确保原来该清理未清理和本次该清理的全部清理到位,为打造“无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涉及到的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行法制监督平台。借助法制运行、监督平台,开展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审核确定了1处县级农资综合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到全县,这样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又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安全。

(六)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我单位始终把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农资打假整治专项行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农药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存储安全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多项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0多家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检查屠宰场170家次,检查种子25万余公斤,肥料2000余吨,农药50余吨,检查兽药140多个品种7000余件,各种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4500余吨,全县产地检疫共检生猪11.8577万头,羊2324只,家禽鸡鸭16009.1337万只,猪产品905.5648万吨,兔产品557.1698万吨,鸡鸭产品15058.1104万吨;共检查农机总动力达到51.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9003台,收割机1457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200多台套,拖拉机年检180台,检查农机维修网点84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余家次,收缴号牌51页,行车证12本,登记证书4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新办73人,增驾10人;查处农业违规案件16起,查处纠正农机违规违章共200余车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执法专业培训,系统学习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办案能力。我单位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稳步提高,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4人,其中18人持有执法证。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3.15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广场上、道路边、集贸市场等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仔细搜集整理各类农业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分门别类,组织多组执法人员在我县13个镇(街)进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和讲解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农业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0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经过仔细梳理和研讨,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队伍特别是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需要及时补充年轻力量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3

2020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三为”理念,高标确立“九字”目标,谋划打造“慢城领军人”党建品牌,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展现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发动全县1500余名退役军人投身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捐赠一楼口罩9500只,捐款5300元,成立老兵志愿队259支,疫情期间排查人员161064人次,排查车辆17288余辆,体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人本色。只有12名干部职工的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包含全县3例确诊病例之一在内的锦翠花园26幢728户的疫情联防联控任务,局充分发扬“慢城领军人”过硬作风,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从全县111个单位挂联小区中脱颖而出,成为县里第一期表彰的8个优秀“红细胞”联防联控临时党小组之一,多名退役军人和干部职工荣获小区包区清楼、企业复工复产等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党建统领高标做实。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提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为首、稳定为本、服务为上的“三为”理念;谋划确立“新部门、高标准、善作为”的工作目标;精心谋划打造“慢城领军人”机关党建品牌,扎实开展“四学四强、四提四先”活动,及时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重要基本制度,成为县委组织部表彰的五个部门党建品牌之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政治生态首次半年度监测评估中,得分居全县56个部门第二,成为县纪委表彰的五个“流动红旗”部门之一。探索建立的常山县待安置退役军人流动党支部做法全市推广,省内外不少单位前来学习考察。局机关党支部和局长汪正满分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金钉子党务工作者称号。

(三)“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有序高效。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县领导亲自部署,重点强调。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190个村(社区)服务站进行走访评估,高标准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提出的“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精心制定《常山县“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实施方案》,按县乡1:1落实资金,今年创建成功50个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全省200个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县20个、乡镇90个、村90个)当中,省里已经来常考评县中心、东案乡、紫港社区、砚瓦山村,为衢州市最多、最好。投资50多万元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场地装修和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分三条线路、14个板块(前言、领导人题词、基本概况、光辉历程、难忘军旅、建功地方、双拥之花、烈士风范、领导关怀、媒体关注、军界群英、十大英模、军人誓词、结束语),着力营造兵至如归的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省级全面试点单位。多次召集县财政、人武部、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召开军人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协调会,制定《常山县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投资150万元,与县大数据局、软件公司对接,在常山慢城通上拓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打通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职能处室、数据服务支持、系统基础设施等三大块内容,同时,向县财政争取26万元经费,采取试点先行、线上线下推进的方式,用于深化细化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培训、优秀专项调查和信息补录,全面准确掌握底数。

(五)社会力量有效发挥。坚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时发力、一体作用思路。借助新冠肺炎疫情,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志愿队伍范围覆盖县乡村;12月7日,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局党组高度重视筹备工作,挑选骨干人员参与具体筹备,带队分组拜访企业,赢得企业家支持,99家会员单位加入协会。撰写《邀请加入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倡议书》,通过局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干部职业和退役军人微信朋友圈推送,《今日常山》报纸和常山电视台发布、募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通过多措并举,募集关爱退役军人基金150万元,几乎是市本级和其他5个县市区的总和。

(六)强化双拥制度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常山县新时代拥军优属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落实了对本县籍现役军人,在部队被授予“八一勋章”、战区以上荣誉称号和荣立一、二、三等功者,分别给予立功受奖军人家庭5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奖励或相对应的奖品,不断提升军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下发《关于开展庆祝建军93周年双拥系列活动的通知》,从7月开始,各成员单位组织各种双拥活动20余次,春节、“八一期间”由县领导带队慰问驻常部队、重点优抚对象、优秀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等,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和慰问品40.6万元。争取银行赞助6万元,召开常山县2020年新春退役军人座谈会,102名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参加会议,畅谈他们对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妥善处理病故残疾军人何有正有关抚恤金发放及家属抚恤优待工作。多次协同乡镇领导、村干部召集何有正所有家属商讨抚恤补助事宜,目前,抚恤金已按照分配协议拨入各自账户,符合条件的家属享受三属待遇。3月份已完成全县181名伤残退役军人档案核对和一人一档工资,11月份已完成所有残疾军人换证前的照片采集、个人信息核对。和县人民医院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组织开展2020年现役义务兵父母和烈士遗属免费健康体检活动,这次体检活动共惠及471人,总共花费约17万元左右。开展常山县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发放仪式县领导,县人武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为40位抗美援朝英雄送上纪念章、慰问金和献花。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档案核查,根据市局8月31日全市优抚重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常山县按照“一盘棋、两轮合、三步走”的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档案核查工作。

(八)褒扬纪念深入开展。广泛开展“2019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全县1万余人在网上给常山108位烈士送鲜花扫墓,收集清明祭英烈活动图片,在中华英烈网2020清明活动管理平台发布信息53篇。组织23位“三属”老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英雄母亲们接到县城,带领她们参观赛德健康小镇,并举行座谈会,度过一个特殊的母亲节。争取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和日常管护资金27万元,多次现场查看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5月完成全县14个乡镇(街道)35处烈士纪念设施和抗战纪念设施的实地数据采集及图片分类整理,碑文内容复核。起草制定常山烈士(抗战)纪念设施整改方案,与26位烈士亲属及其他人员签订29处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协议。烈士纪念馆正常开馆,采用劳务外包雇佣工作人员1名,局5名年轻干部组成8090宣讲团,为烈士纪念馆进行宣讲。开馆期间“八一”建军节期间接待参观者20余批次,300余人。

(九)就业创业多向推动。会同民政、人社等部门专题研究,借鉴士官安置档案量化考核,在个人基础、服务表现量化等方面,科学设置立功嘉奖奖励,参与重大抢险救灾、战争、维和行动、边境扫雷等分值,最终计算综合得分,3名退役士兵顺利入围体检,破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涉军信访矛盾。与浙江七盾安保服务集团签订退役军人就业战略合作协议,为两县、区退役军人就业、发展搭建新平台、拓宽新渠道。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座谈会,做好创业老兵带新兵服务。推选、组织优秀6名创业退役军人参加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其中1名成功进入省决赛,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也是全市最好成绩。

(十)社保接续高标完成。2019年11月,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启动以来,迅速成立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人社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到民政局、人武部、人社局查询档案2000余份,印制档案800多份,为后期人员资格审核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张贴公告、互联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电话告知、各主管部门的通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对象知晓率和参与度。发送提醒短信2500多条,张贴公告500多张,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份,微信公众号点击率2000多人次。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录入1个,完成1个。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队伍仍需加强。

(三)财政资金保障急需提升。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深化开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省级试点。

(三)提高安置军休服务新高度。

(四)打开就业创业培训新局面。

(五)谱写优待抚恤褒扬新篇章。

(六)实现涉军信访维稳新目标。

(七)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新队伍。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0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0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17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0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五、2021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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