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四篇

2023-11-25 │ 责任书

“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的质量和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篇1

为保证我校适龄儿童顺利完成我校六年级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后简称《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之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1、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是违法行为。

2、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时送子女入学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义务教育。

3、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关心子女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主动开展学校联系活动,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4、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延缓或者休学手续。

5、若家庭确有困难,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帮扶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扶,确保没有一个孩子因贫辍学。

6, 学校、班主任、家长对学生都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发现学生思想波动,产生辍学念头,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有效防止其辍学。

学生姓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篇2

贵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特倡议贵家长与我校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希望家长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求家长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自身重教意识,牢固树立督促和保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利和教育发展权直接体现的思想,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2.家长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家长不按时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或对子女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应进行劝阻和批评,乡政府(镇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4.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完善休、转、复学手续。学生入学注册学籍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乡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休学并在规定时间内复学。学生转出本校,家长必须向原就读学校提供接收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生转进的要向现就读学校提供原就读学校的转出证明。对限期内不提供相关证明的将追究家长责任。

5.对有子女在外乡、外县、外省就读的家长,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在外就读的证明。在限期内不履行责任的,乡政府(镇政府)将视情节追究家长的责任。

6.家长要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7.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在家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8.家长要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经常对子女进行往返路途、校外活动、卫生用餐、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关心子女的身体状况,定期带子女进行体检,促使子女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9.家长要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不健康活动,力所能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备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定边县第二小学(盖章)

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篇3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充分调动各校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镇初中三年保留率,提升全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台营小学与全体教师签订《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确保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留率在省定标准以上。

二、责任目标: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我校与任课教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教师。学期末,对目标落实情况自下而上进行汇报,自下而上进行检查。年末,我校与全体教师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属于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义务的需求。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我校认真执行,《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抚宁县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严禁弄虚作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办理县域内各初中学校之间的学生之间的学生转学手续(“特殊情况”指购买住房举家迁址、单亲学生随父或母另组家庭、孤儿投亲靠友、随外出务工父母异地居住,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3日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并向家长下发“劝学书”。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向学区中心校或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学生辍学报告书”,并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监护人发出《复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我校组织教师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开展“进村、入户、访家长、帮教学生”活动,客观地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农村困难户学生、“学困生”、初中已辍生或有辍学苗头学生进行重点家访,沟通情况,力所能及解决学生的困难,帮助学生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随着学校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做好路途较远学生和寄宿生的服务工作,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我校对在校学生流动情况要实行动态掌握,特别是对辍学情况,班主任要随时报告,学校要做到一月一汇总,每学期初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详细报告。县教育局于每年的1月份、7月份统计全县辍学情况。

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对因家庭贫困难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生采取扶贫措施。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助学资金,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就学保障。学校要广开渠道,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助学资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困学生的学习用品等支出。

强化学校的内吸力工程。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禁止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初中生三年保留率不断提升。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三、检查考核:

我校对所有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要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期末要对全体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中心校。 我校对各年级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随即抽查,抽查结果全校通报并上报中心校。

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我校将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教师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控辍保学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辍学严重的班级要追究老师责任;学校对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在评优评先活动和年终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其控辍保学情况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

四、组织领导:

校长是做好“控辍”组织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建立控辍组织机构:成立本级单位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加强控辍制度建设:各中小学要深入调研,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控辍实施方案,对本级单位的“控辍”做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在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控辍保学联系网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

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篇4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充分调动各校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校与任课教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教师。

2、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属于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义务的需求。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严禁弄虚作假。

3、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3日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并向家长下发“劝学书”。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向学区中心校或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学生辍学报告书”,并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监护人发出《复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

4、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流动情况要实行动态掌握,特别是对辍学情况,主任要随时报告,学校要做到一月一汇总,每学期初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详细报告。

5、强化学校的内吸力工程。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初中生三年保留率不断提升。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二、组织领导:

校长是做好“控辍”组织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本单位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控辍实施方案,对本单位的“控辍”做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在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控辍保学联系网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

监督单位:责任单位:

监督人:责任人:

 

学校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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